盗版手办生意火侵权踩雷受刑罚|静小智说知产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5-04-28 05:12:02

  营商环境要优化,知产保护少不了。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,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,“静小智说知产”栏目应运而生。由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化身静安法院吉祥物“静小智”,kaiyun注册采用短视频的形式,通过案例讲解、法律解析等,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经营提示,更好地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  在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案件中,被告人包某明知汪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,仍从汪某处进购《圣斗士星矢》《灌篮高手》等动画中“星矢”“樱木花道”等角色手办,并销往境外牟利。包某依托社交平台发布“限量预售”“工厂尾单”等虚假宣传信息引流,并建立买家社群。一款长约30厘米,高约50厘米的动漫手办,官方授权店的售价通常在5000元左右,而包某竟以3000元左右的低价销售。

  经鉴定,被告人包某所销售的手办与著作权人作品构成复制关系。经司法审计,包某销售侵权手办违法所得共计88万余元。包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,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

  静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包某以营利为目的,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予以销售,违法所得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。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综合本案的犯罪金额、情节、社会危害性、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及退缴情况等,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,依法判决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。

  创作端需把关:借鉴经典形象需突破“实质性相似”界限,同人作品应取得原著作权人授权;

  消费端可维权:对恶意侵权、数额巨大者,可向公安机关提交销售数据、侵权比对报告等证据材料,依法予以刑事处罚。

 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,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,kaiyun注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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